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水平发展的意见

  新华社北京12月2日电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印发《关于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水平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指出,要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精准把握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基础性、公益性定位,完善体制机制,强化能力建设,加快科学技术创新,提高作业水平,更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意见》从四个方面提出了推进人工影响天气工作高水平发展的具体举措:一是做好重点领域服务保障。强化农业生产服务,加大重点区域、重要农事季节的抗旱、防雹作业力度,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重要农产品供给。支持生态保护与修复,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水源涵养、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库增蓄水等方面的作用。做好重大应急保障服务,完善应对森林草原火灾火险、异常高温干旱等事件的人工影响天气应急工作机制,及时启动相应的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二是增强基础业务能力。提升监测能力,构建“天基-空基-地基”云水资源立体探测系统。提升作业能力,发展高性能增雨飞机,推进作业飞机驻地专业保障基地和设施建设,加快地面固定作业点标准化建设,推进作业装备改造和列装。提升指挥能力,推进国家和地方人工影响天气指挥平台建设,提升指挥调度和区域协同水平。三是强化科学技术创新和人才支撑。聚焦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支持人工影响天气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加大重大科技攻关力度。改善科学试验基础条件,建设国家级人工影响天气科学试验基地和重点实验室,分类建设科学试验示范区。加强人才和专业队伍建设,加强人工影响天气科学技术创新团队和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加强基层专业化作业队伍建设。四是健全安全监督管理体系。落实安全生产领导责任,确保人工影响天气工作安全责任措施落实落地。加强重点环节安全监管,健全部门紧密协作的联合监督管理机制,切实消除安全隐患。提高安全技术水平,加强安全技术防范和信息化管理,推广物联网、智能识别、电子芯片、信息安全等技术应用。

  《意见》要求,要强化组织领导,全面加强对全国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的统筹规划、政策指导和区域协调,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将其纳入当地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规划统筹考虑。要完善联动机制,加强中央与地方之间、部门之间、区域之间的沟通协调,建立上下衔接、分工协作、统筹集约的人工影响天气工作机制。要切实加大投入,将人工影响天气工作相关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加大对中西部地区的支持力度。要依法依规管理,严格执行气象法、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和法规,完善配套规章制度。要加强科普宣传,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教育,提高全社会对人工影响天气的科学认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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